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领证咋办
台州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3
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。在冷静期内,只要一方不想离婚,就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。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,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。
(2)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明确的流程。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存档。
(3)若一方撤回申请,另一方仍想离婚,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。
提醒: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,若决定撤回申请要按法定流程操作。若另一方想继续离婚,诉讼程序较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另一方可先与对方沟通,了解其不愿意离婚的原因,尝试协商解决分歧。
(二)若沟通无果,另一方仍想离婚,可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,如分居证明、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等。
(三)准备好起诉状、证据材料等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内,若一方不去领离婚证,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30天内,不想离婚的一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去申请机关撤回申请,还得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机关核实后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保留相关材料。
3.另一方若还想离婚,可向法院起诉,通过诉讼程序离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;另一方若想离婚,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法律解析:
按照法律规定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开始的三十天内,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,就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且需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后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对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存档。所以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就等同于撤回申请。若另一方依旧希望离婚,此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如果在离婚相关事宜上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设置是为避免冲动离婚,给双方更多时间理性思考婚姻关系。
2.若一方在冷静期撤回离婚申请,有相应程序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不愿离婚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存档。
3.若另一方仍想离婚,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这种方式能让有离婚意愿的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。
(1)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。在冷静期内,只要一方不想离婚,就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。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,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。
(2)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明确的流程。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存档。
(3)若一方撤回申请,另一方仍想离婚,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。
提醒: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,若决定撤回申请要按法定流程操作。若另一方想继续离婚,诉讼程序较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另一方可先与对方沟通,了解其不愿意离婚的原因,尝试协商解决分歧。
(二)若沟通无果,另一方仍想离婚,可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,如分居证明、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等。
(三)准备好起诉状、证据材料等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内,若一方不去领离婚证,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30天内,不想离婚的一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去申请机关撤回申请,还得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机关核实后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保留相关材料。
3.另一方若还想离婚,可向法院起诉,通过诉讼程序离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;另一方若想离婚,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法律解析:
按照法律规定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开始的三十天内,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,就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且需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后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对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存档。所以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就等同于撤回申请。若另一方依旧希望离婚,此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如果在离婚相关事宜上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去领证,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设置是为避免冲动离婚,给双方更多时间理性思考婚姻关系。
2.若一方在冷静期撤回离婚申请,有相应程序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不愿离婚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存档。
3.若另一方仍想离婚,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这种方式能让有离婚意愿的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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